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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封 包公祠 醉美宝泉 经典 二日游

编号:GN-3918782225-01 包公祠,开封府,宝泉旅游度假区
开封 包公祠 醉美宝泉 经典 二日游
参考价 ¥ 380
建议提前4天报名起价说明
  • 线路类型

    跟团游

  • 出发城市

  • 行程天数

    2

  • 往返交通

    汽车

出发日期
出游人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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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特色

行程详情
1
汽车开封

早餐-自理 , 中餐-自理 , 晚餐-团队餐

住宿:舒适旅馆

早上指定地点集合上车,后乘车赴七朝古都开封,游览为纪念著名清官包拯修建的祠堂——【包公祠】(约1.5小时),了解包公生平,感受一代清官包拯执法如山、铁面无私、清正廉明的“青天”办案精神,可自费游览天下第一首府---【开封府】(门票60元/ 人)。后乘车赴焦作,晚餐后入住酒店。
2
开封汽车

早餐-团队餐 , 中餐-团队餐 , 晚餐-自理

住宿:温馨的家

早餐后乘车赴河南宝泉旅游度假区,景区以水为特点,以“福禄寿喜财”为主题,打造一峡(游龙峡)、四谷(宝泉谷、叠翠谷、天瀑谷、飞虹谷),展示一瀑一谷的自然奇景。有见龙瀑、翡翠潭,飞龙瀑、跃龙瀑、飞虹桥、双龙瀑、凌云台、百鹿湖、奇石走廊、吸水灵石、五连瀑等100多处旅游景点,一步一景,一景一奇。其中见龙瀑落差达320米,瀑布最大流量可达3000立方米/秒,似云龙飞腾,气贯如虹,号称“中原第一瀑”。翡翠潭碧绿无瑕,明丽如画,潭水荡漾,犹如人间仙境,被誉为“太行第一潭”。游龙峡蜿蜒迂回,山崖瑰丽,碧水横溢,原始山水之精品画廊。中餐后返回温馨家园!

*以上行程仅供参考,最终行程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微调,敬请以出团通知为准。

费用说明
费用包含:


1.交通:全程空调旅游车(根据收客人数车型,发二辆及二辆车以上,不承诺同一车型,各辆车按先后人数安排车型,保证一人一正座)

2.门票:行程所列景点首道大门票

3.住宿:商务快捷酒店双标间(空调、彩电、热水、独卫)

4.用餐:全程含1早2正餐(正餐餐标20元/人/餐)

5.导服:全程导游服务

6.购物:全程2个购物店,(土特产,竹纤维店时间约为40分钟,绝不强制购物)

7.保险:旅行社责任保险   赠送人身意外险(需客人报名时提供准确名字及身份证号码18周岁以下70周岁以上不受理保险)

费用不包含:
预订须知

1.儿童(1.3米以下)报价仅含车位、导服、餐费,3周岁以上儿童必须含座位,3周岁以下儿童不收取任何费用、旅行社亦不承担任何责任;儿童不含门票,如产生门票,根据景区要求补挂牌价格

2.客人24小时内无故退团,自行承担车费损失200元/人;如因游客自身原因放弃的旅游项目费用不退,旅游中途离团,合同终止,费用和责任由游客自负

出游提醒

1.我社在不减少行程景点的前提下,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景点的游览顺序;

2.途中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(爆胎、堵车)而非旅行社人为原因造成的延误,旅行社不承担造成的损失和责任;

3.请带好身份证或户口本方便入住酒店(如无证件导致不能入住酒店,我社不承担责任),准时到达约定时间、地点集合出发,过时不候,按当天退团处理,团款不退;出团24小时内退团,需赔付200元/人,敬请谅解;

4.用房:酒店双标间如遇单人住一间,即产生单房差自理(尽量安排拼房或以酒店三人间或加床调剂);

5.特别说明:遵照诚实信用、自愿平等、协商一致的原则,此行程中(竹炭生活馆和土特产超市)的参观购物项目,以上项目为正规经营旅游购物场所,我们将合理安排时间,如您不需要购买,可以参观结束后自由活动,在规定时间上车即可。感谢你的配合和支持!

1、本行程委托接待旅行社:河南旅行社

2、此团为散拼团,最低成团人数15人,如未达到最低成团人数,会在出团前7日通知您, 安  排改期或换线,具体见旅游合同中约定,请您理解。凡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(自然灾害、政治因素等)旅行社可根据实情况对旅游行程更改或取消。

3、游客报名时请如实填写相关信息,如有疑问请咨询报名旅行社。出游当天必须按所规定的时间、地点乘车。请提供有效出行电话,以便导游出团前一天再次通知客人出行事宜。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4.根据人数定车型;由于多点接送游客,如因为天气、路况、堵车、车辆等情况造成误点,请耐心等待;接送车辆不保证原车、不保证大车;指定时间和地点上车

5、住宿多为2--3人间,游客如有特殊住宿需求,请在出团前确定并注明,我社尽量安排拼2-3人间,否则须补房差。我社有权对旅游过程中的住宿顺序进行互换。

6、游客应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财物,旅行社对游客自身原因所造成财物损坏或遗失不负赔偿责任。旅游结束前请如实填写导游提供的《意见反馈表》,对没有填写而事后提出意见和投诉原则上我社不予受理。

7、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,不得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,不得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。否则依法承担赔偿责任。

8、旅游者应当向旅游经营者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,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。

9、为了您自身利益,建议您出发前在报名的旅行社购买个人旅游意外伤害保险。

10、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、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,影响旅游行程的,造成旅游者滞留的,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,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,由旅游者承担。

11、在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和自由活动期间,记好导游号码和宾馆地址名称,保持手机畅通防止走失,并对自由化的期间的自身的各项言行自行负责。

12、不要在设有危险警示标志的地方停留,行程中或自由活动中如果有刺激性活动项目,要量力而行。

13、本行程含有自然山水景观,如遇阴雨天气,请不要再设有防止雷击的地方停留,注意防止落石,行程中游览猴山时,不要有大幅或者挑衅性的动作、不要一个人落单,以免受到猴子的攻击。

14、“若旅游者要求参加购物或其它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,请与导游协商,自行作出选择,经旅行社与旅游者本着平等、自愿的原则协商一致后,另行达成协议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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